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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单位名义借款无任何人审批写借条的人构成挪用公款罪么

刑事辩护 2022-10-19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能否算挪用资金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公司法人借款是否属于挪用,要看该笔资金的实际用途。如果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公司业务,而且借款没有及时还上,是因为发票没有及时报账,获其他合理原因,资金并没有为其个人使用,或者转借,则此种情况不构成挪用资金。
    如果借款只是一个名义,并未用于公司业务,则属于典型的挪用资金罪
  • 如果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应当不构成挪用公款。反之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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