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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在外面借了3.5万高利贷做生意.还了一年利息,到手3万,利息是10分息,生意亏损了没钱还了,现在高利贷债主上门要钱,该怎么处理,是要连本带利还,还是只还本金就可以了!

债权债务 2022-10-19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借高利贷的后果为:会被不停的催收,需要偿还高额利息。但是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的利率,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借了高利贷,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该部分利息无效;但是未超过的部分还是要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1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被认定为高利贷,法律规定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可以不还,但是未超过的还是要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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