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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女方净身出户所有家产外债都归男方所有,结果被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的外债债主起诉了!女方也签字了,请问这个女方有权利不偿还吗?如果说非要男女双方偿还,请问,欠下外债我们一人一半可以吗?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家庭 2022-10-19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的外债在离婚时怎么处理,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为了共同生活而负债,那么是需要两人共同承担的,如果是个人债务,应当由男方用其个人财产自己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双方就离婚时达成债务由男方承担的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效,但这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外无约束力,男方无力偿还时,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女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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