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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已婚妇女生了两个孩子,她没有离婚,户口在她老公那边,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22-10-19 2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有了小孩子,却想和老公离婚,老公也有离婚意愿的,妻子可以跟老公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要提交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妻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男方和女方都想要孩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判决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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