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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因为家暴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都是在法院第一次调解时,他在法院用刀把我刺伤了,后来法院开庭时又调解要我不追究他的责任,而且小孩的抚养费也不出,他就同意签字离婚,我想为小孩好就同意了。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他天天发信息来威胁我和我的家人,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22-10-19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暴离婚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离婚时去争取孩子抚养权,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家庭暴力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是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进行考量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30日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明确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 离婚时为争夺孩子发生暴力要马上向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争夺子女抚养权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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