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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就是被人踢了肚子,当时有点痛就去医院检查,检查没事,检查费哪方出,事情是这样的,本来是在讨论工作的事,然后打人者听的不顺耳,就踢了我的肚子一下

损害赔偿 2022-10-20 0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了一巴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主张赔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伤害结果达不到轻伤一般构不成伤害罪。若连轻微伤也达不到,则很难得到经济赔偿,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解决。《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被人打伤应该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开具鉴定委托单,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经鉴定为轻微伤及以下的,打人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金。《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我在上班中被人打伤,我可以找打人者索要看病所需要各项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致残的,打人者还需要承担伤残补助金和辅助器具费。
    打人者拒不支付的,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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