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们是婚后不久买的房子,已育有一子、当时购房合同是由我老公一人去办理的,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办理按揭是双方的名字,那是不是就等于我们以后办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只写我老公的呢?我们是婚后不久买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是由我老公一人去办理的,是不是就等于我们以后办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只写我老公的呢?

房产纠纷 2019-01-23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借款需要房产抵押的,应当到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不产生抵押权。具体抵押担保手续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房产证应当保管在房管部门,房管部门为抵押权人即担保公司出具房屋他项权证(记载登记内容)即可。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在房屋产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如果您想两个人共同用这个房产,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