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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公司合同问题

劳动纠纷 2022-10-20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的,应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是自己违约还是对方违约,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法律规定和公司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合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个人和公司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个人和公司发生争议后的解决办法;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公司之间出现了合同的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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