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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违约扣了押金还要扣房租?

房产纠纷 2022-10-20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要扣缴租房押金:
    1、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的;
    2、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交纳租金的;
    3、承租人损坏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
    4、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出现以下情况要扣租房押金:
    1、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2、承租人因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3、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下列情况要扣租房押金:
    1、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
    2、承租人因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3、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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