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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挂车在国道上行驶被摩托车追尾了,我当时不知道尾步被追离开了现场,一星期后交警打电话说我被追尾要我去处理我没去,半年后发现驾驶证网上被扣才去处理,交警我和摩托车驾驶员私了,赔对方医疗费七千多共一万五,如果我不赔,我要承担什么责任?交警会判我什么?我当时不知道尾步被追离开了现场,我要承担什么责任?交警会判我什么?

综合法律 2019-01-18 0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事故扣驾驶证是正常现象,事故处理好了,可以拿回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交警需要放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此当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事故处理后,一般就可以提取车辆了。
  • 通常情况下应当先处理交通事故,在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认定并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通知进行处理,然后会告知取车的手续以及相关事宜。一般情况下需要在完成交通事故的处理之后才能进行提车,所以需要耐心等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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