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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liapp借了1140元,现在让我还3600元,我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20 1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了他人1000块钱,现在没钱还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尽快筹集资金还款,并按约定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否则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可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当事人借款1000现在没钱还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来还;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当事人需要积极筹集资金还款;如果逾期还款的,需要向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并且对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别人借钱好多年迟迟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所以债权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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