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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们好!咨询一事。工伤后,老板支付完前期手术费用后就没交医药费且未参工伤保险.现工伤认定书下来老板要求我们找第三方出面协商医药费的支付!请问我们该找哪个部门。

工伤赔偿 2022-10-20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可以对已经发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向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结算。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情况的审核通过。
    对于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就要由经办机关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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