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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住房出租签订1年合同,缴纳4个月房租现在5个多月过去了,联系不到租户怎么办?可以强制收房吗?

房产纠纷 2022-10-20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与维权,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事。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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