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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有一四岁儿子判给女方。男方每月给女方小孩生活费。一年后,女方再婚。小孩与后任丈夫生活在一起四年,后被其亲生父亲要回,问后任丈夫与这小孩构成继父母关系吗?

离婚 2022-10-20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父母与继子是否有抚养关系应当由继父母是否支付子女的教育费以及医疗费来决定。若是形成抚养关系的,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父母以及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再婚后离婚,就没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了再婚离婚之后,再婚夫妻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结束,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一般都建立继父母与亲生父母的夫妻关系之上,夫妻关系结束,也就意味着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 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等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为标准来决定抚养继子女的权利归属。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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