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与某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但是于2019-5-28日早接到合同公司人事电话,告知我本月干满以后,将不再聘用我,我回家查看了之前签订的合同,是三年制,但是我才干了1年10个月,我该如何做

劳动纠纷 2022-10-21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原则上需要工作到合同约定的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用人单位最长要在用工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则需要每月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多给十一个月。并且还需要及时补签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双版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