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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本人2月16日提出终止合同,现在对方以未提前通知为由不愿退还租房押金1600元,租房合同上有写如果续租需提前30天通知,未写终止合同要提前通知,现在持僵持状态。本人现在押着租房钥匙燃气卡未归还房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本人起诉对方,有没有百分百的胜诉率?起诉费用需多少钱?费用哪方出?

房产纠纷 2022-10-21 11: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赁房屋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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