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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孩子离家出走35小时,报警了。但是不能立案。我想问一下,离家出走可以吗?

综合法律 2022-10-22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少女离家出走是自愿的??但他家人如果报警??那个收留他的人会不会负法律责任?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首先,你没对少女做出任何主观上的和事实上伤害。
    其次,少女虽然只有17岁,但你们是厂里认识的,也就是说对方已经开始打工,靠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主要来源,这就完全可以视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是自愿的,收留或者说同居是可以被允许的。
  • 42小时内不能立案,如果出走的时间超过42小时,可以按人口走失立案。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 这种情况 看具体情况 确定 是否属于立案条件 不是光看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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