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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的员工说上班路上被自行车撞了,20天没上班,20天后公司盖章,工资该怎么支付呢?

劳动纠纷 2022-10-22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小轿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小轿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轿车方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 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
    2.协商未果,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对用人单位施加压力,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无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则比较难要求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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