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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上高速在十年老司机的陪同下,撞到公共设施会吊销驾驶证吗?保险公司会拒赔吗?交警说吊销驾驶证

保险纠纷 2018-12-27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如果保险公司据此规定,对驾驶员故意驾车将他人撞伤致残的确可以拒绝理赔,但鉴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保护和救助生命为核心的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的第三者,不在于维持保险人、被保险人的财产平衡,故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关于保险公司除外责任的规定仅指出:“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即其中只将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赔偿,而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的无证和醉酒驾驶、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纳入保险公司免赔范围。
    鉴于《侵权责任法》后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通过、颁布、实施;《侵权责任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属上位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为国务院通过,属下位法,在两者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实施上的后法优于先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也就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
  • 通常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保险金时,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其中很多是和客户的行为相关的,此时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处理,最好有专业的律师介入,保证当事人获得赔偿。去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准备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损失的证明,保单。

  • 一、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1、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文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明文规定: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二、如果实习期上高速被发现的要扣多少分  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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