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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退休职工二零一叁年怎么涨工资、何时发。企业退休的军转干有何特殊政策。

综合法律 2019-01-01 00: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此次养老金新计发办法,调整后大多数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不过对于个别退职的人员来说,由于新办法不设保底,所以这部分人员的退休金不会出现上调的可能,但养老金的金额将会按照老办法领取。将新老办法进行对比后能发现,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平均增加都在80元左右。李波处长表示,“此次调整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缴费基数高、缴费年限长的参保职工,如果缴费基数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新计发办法将使其养老金上调200多元,达到千元左右。” 为方便市民自己计算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后的差额,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特公布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退休上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 其中,退休上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去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是:去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市指数(平时的缴费金额÷当时的市职工平均工资)÷12×缴费年限。 过渡期应增加差额=(新办法月养老金-老办法月养老金-61)乘以计发比例+61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全部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视同缴费年限×
    1.4%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提醒:按照新规定,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新政策还有个规定,为确保新老办法合理衔接平稳过渡,今年增加的部分超过61元的,实行分年度按不同比例计算确定增加额的办法计发,即:2006年退休的再发给10%;2007年退休的再发给30%;2008年退休的再发给50%;2009年退休的再发给70%;2010年退休的再发给90%。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无论是否鉴定,应当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领取流程企业职工退休:
    1.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四楼人社局养老科对外窗口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2.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档案审核
    3.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退休变动手续(单位职工在金秋大厦7楼,自谋职业人员在金秋大厦8楼办理)
    4.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金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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