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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发生这起医疗事故,2008年法院作出判决。209年。再审法院不能告诉我吗?

诉讼 2022-10-23 1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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