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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第三方担保贷款合同,有保证人,又有抵押,这个法律关系是怎样的?倒是处理顺序是?

抵押担保 2019-03-05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五种。  1)定金。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2)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履行合同的担保的一种方式。保证合同履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担保履行合同的义务人为被保证人。
      3)抵押。抵押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用自己或第三方财物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清偿债务的权利。  4)留置。留置是用标的物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义务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合同时,权利人有权处置所留置的财物。
      5)质押。质押是当事质押人一方以动产或某种权利作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避免因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很多种,通常有: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银行保函,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书。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行担保一般有三种形式即: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  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预付款担保一般有两种形式:1)银行保函;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如由担保公司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支付担保形式有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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