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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没离婚前她怀孕了,我不知道,离婚后3个月她生了孩子,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还有我怎么能让她赔偿我

离婚 2019-01-02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1、借款的事情涉及到你父母等第三方,是另外的法律关系,所以要另案起诉;
    2、你有权利获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婚前同居的事实,共同财产从同居生活开始;
    3、怀孕这个事情要同对方确认,如果确认对方怀孕,法院一般不判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有以下情况,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
    允许男方提出离婚,但是应该给予补偿的条件: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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