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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盟代理了一个知名品牌,挑选了一个购物广场。但是扩展工作人员跟我说不可以再那边开实体店,表述是企业有别的分配,却仍未表述不可以开实体店的缘故,加盟协议里边仅有维护地区范畴。这是否算“无书面通知,部分给予商标logo、运营模式和管理方案的所有权”?

连锁加盟 2022-10-24 15: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加盟合同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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