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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欠钱不还,打了欠条!日期到了,被我起诉到法院!一个多月了法院也没回信!说联系不上被告人!我改怎么办?你好有人欠钱不还,打了欠条!被我起诉到法院!一个多月了法院也没回信!说联系不上被告人!我改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3-04 1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法律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用,额度是月收入的20%到30%,没有固定收入情况,按照本地人均月收入计算和支付。
    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有离异双方自行协议。
      对此婚姻法有具体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双方离异,需要协议双方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对于一方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异共有财产的分割。
  • 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 欠钱起诉后当事人仍不还的,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如果欠条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只要债务人有工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来还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在执行对方工资还钱的时候法院需要先扣除一部分工资来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将债务人的工资全部用于还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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