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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的父亲没有感情,经常吵架,怎么能让他同意离婚呢?把孩子的监护权交给我。

离婚 2022-10-25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建议协商解决,不行起诉解决
  •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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