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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了,他一天什么也不做,你这么坏,随时都有暴力倾向,离婚他也不离开,有时我真的想回去,怕被人嘲笑,我忍着,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25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2、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 你好,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你可以要求赔偿。相关法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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