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2016年11.18日租房子,押一付三,我交了房租给房东,于11.19日因为工作调动去别的地方,所有我给房东打了电话,说明了原因,我告诉房东可不可以扣点钱把剩下的钱退给我,房东同意后,让我把钥匙用信封装起来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我把钥匙放好后给房东打电话微信转钱过来给我,但房东说要拿到钥匙以后才退钱,我问房东什么时候回来也不告诉我,于是我就告诉房东拿我把钥匙放在朋友那里,等你回来我让我我朋友把钥匙送给你你在给我退钱,然后房东就没有理我,一直联系不上,后来有天我朋友打电话他接了,他说等回来退钱,过了半个月电话没回打去也不接,我朋友就去他开的店看了一下看到他在他说3点退钱,三点给他打电话他说不退我告诉房东可不可以扣点钱把剩下的钱退给我,我问房东什么时候回来也不告诉我,三点给他打电话他说不退

合同纠纷 2019-03-12 1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交房租一般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最好在约定日期前交纳,避免逾期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