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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儿子和她在彩礼上提出太多分手后,被她用刀刺伤了!抢劫口的6处合计38针!之后,因为胸部有淤血做了手术,现在孩子还在医院治疗,女性说这是轻伤不构成犯罪,没有道歉和治疗费用!跪下寻求她们是否构成犯罪能否作出判决!谢谢你!谢谢你!

刑事辩护 2022-10-25 2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在共同抢劫犯罪中,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只是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应对共同犯罪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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