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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怀孕两个月了,想和我离婚。她还想让我拿出1万元的精神费用,把所有的家用电器都搬走。但我以前结过婚,拿了5万元作为彩礼。我能取回它吗?

离婚 2022-10-26 0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
    (二)项、第
    (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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