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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企业借款长期不偿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0-26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股东从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只要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股东本人向公司借款,而是由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向公司借款的情况,目前是没有什么避税的空子让股东钻了,在税法上是一视同仁,也视作是股东本人向公司借款
  • 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员工本人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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