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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凌晨两点四十左右我和我爸开车去批发市场拿蔬菜,在开往花都市区路过上广州高速入口处前20多米的桥头上撞到一位推着单车想横穿公路的行人,事发路段两边和中间都有水泥蹲子做成的护栏,当时我的车速大概在40多码左右路道有点弯,发现他横闯机动车道时我急忙踩下刹车,由于距离太近还是撞到他了,然后我爸立刻下车查看并把他扶到路边问他公了还是私了,他问我们给多少钱并向他外甥打电话,我当时觉得私了没有证人在场就报警了,后又叫了救护车把他送到花都人民医院,他外甥陪他去的医院,我当时就留下来等交警过来处理事情,交警过来把现场拍照画线弄好把车拖走就和我去医院看了伤者,我当时就垫付了一万六千块钱的医药费。我就只有一个交强险,没有商业险。他是帮修高速公路的工地看材料的,凌晨两点多换班,他推单车横跨护栏回家,事发路段后五十米左右就有红绿灯和人行道还是撞到他了,还是私了,我当时就垫付了一万六千块钱的医药费。没有商业险。

交通事故 2019-01-13 1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在双方或多方事故中,只要负有责任,那么就要在交强险限额中先赔足限额部分,例如对方车辆损失1500元,药费15000元,不说对方误工、护理的情况下,交强险:车损(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赔偿1500元,药费赔偿10000元,医药费剩余的5000元按照双方的责任划分。在你的事故中,你所说的10000元,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项损失,但是交警说的应该是有道理的,而且保险公司也会照此赔偿的,事故处理时及时与保险公司查勘员沟通。
  • 开车没劳动合同撞到护栏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司机出事故,有保险赔偿,如果没购买工伤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由公司赔偿。《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新驾照实习期内能上高速吗,  
    一、新驾照实习期内能上高速吗  
    1、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文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明文规定: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如果是修车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交织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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