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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交通事故发生者29日开庭,想问问应该准备什么,自己告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 2022-10-26 16: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必须作为被告,但为了能够及时实现损失赔偿到位,必须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保证最终的赔偿能到位。被告有哪些人,由原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和是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无关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是被告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起诉时,原告同时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如果起诉时,原告仅起诉肇事方的,应向原告进行释明,由原告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或由保险公司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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