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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家3口被人打伤我是两处轻伤我妈和妻子均是轻微伤。鉴定结果出来两个多月了,派出所一直不抓人我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12-27 1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打架斗殴是行政拘留与罚款。如果将人打伤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鉴定为轻微伤的不属于刑事案件,双方可以在民警的组织下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书,受害一方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对于肇事者可以治安拘留或罚款。
    民警对伤害案件一般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警察的办案期限是一个月,期间调解以两次为限,不能久调不决。
    调解由公安民警主持,你只需要等警察的消息即可。
    如果对方两次调解都不来,那就意味着调解失败,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肇事者作出处罚。
    如果对方知道这些后果,调解肯定不会不来。
    这种情况一般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
    1、关于调解方式:如果由公安部门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只要双方均原意调解,警察叫还是受害者叫都行。同时,在双方均自愿调解的前提下,也可以有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对方不愿意来,则可能是存在没有调解的主观愿望。
    2、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被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打人者承担致人轻微伤的赔偿责任。
    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协商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轻伤以上构成刑事案件,需追究刑事责任。
      鉴定为轻伤后需立案,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各个环节有严格的办案时间期限。公安机关要对嫌疑人传唤到案刑拘,报请检察院批捕;如嫌疑人在逃,要抓捕归案。
    在此期间,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拿到轻伤鉴定证书就无疑拿到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上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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