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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QQ号被盗,盗我号的人对我朋友进行诈骗

刑事辩护 2022-10-29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间人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才算诈骗。诈骗金额不满三千元的会进行治安处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会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这样构成诈骗: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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