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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如果两个已经领了结婚证,只是没有办婚礼,然后因为怀小孩子,生了小孩子但是后续女方家要了彩礼,准备办婚礼,我们男方也给了,女方居然说不结婚,拿着彩礼去买了房子,后续小孩也不让看,现在小孩子已经一岁多了,女方上法庭上诉,怎么办

离婚 2022-10-29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登记生孩子了,由于双方没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之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结婚但是有孩子的应该要退还彩礼,以为法律规定没有结婚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对于该非婚生子女,如果双方不能共同抚养,那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1、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再减少5%至2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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