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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夫妻离婚了,孩子是一人分的一个,后面女方不负责怎么办

离婚 2022-10-29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向对方索赔。与他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孩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且造成了男方的精神痛苦,所以女方属于有过错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男方可通过民事诉讼向女方索要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当事人可以确认非亲子关系、行使返还所承担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而对方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时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索赔。与他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孩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如果造成了当事人的精神痛苦,另一方作为有过错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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