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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合伙人承包工程,合伙人签的合同,工程干完后合伙人把钱拿走找不到人了,工人把我给告了,要我全额支付工资怎么办

建筑工程 2022-10-29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 要是没签合同自己走了老板不给全工资,劳动者被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没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新《民法典》关于合伙人原则上不可以就执行合伙事务可以请求支付报酬,但是这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是可以作出不同的约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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