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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我把一辆奥拓车卖了,双方写了一份汽车转让协议,但直到现在对方都还没去过户,罚款也没缴,我该咋办,出现交通事故是否还是我本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1-07 1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前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其是否有过错来判断。
    1.一般情况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机动车在转让前都是不合法的,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签订有《汽车转让协议》后对方没有及时过户的,发生事故与原车主没有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为依据,直接起诉肇事者。至于对方所用驾驶证本非他本人,可以不用考虑,由被告申请追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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