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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了,几年前驾驶证还有条违章,现在怎么处理,找什么才能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0-29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报废的车辆违章要怎么处理:
    1、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和第
    (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二十九条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 已报废的车辆违章处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车辆违章不处理不可以直接报废。车辆到达年限必须报废,回收公司需要审查车辆的各种证明,同时查验车辆是否存在违章没有处理,存在违章不能办理报废程序。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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