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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50岁了,单位辞退我了,我养老保险交了12年了,我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纠纷 2022-10-29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失业保险费交了两年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金退休后不可以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退休人员并不满足以上条件,因此不可领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领取失业金不能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和失业状态不相符,但失业金发放机构会帮助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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