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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我们帮小孩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小孩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卖了换套大的,但小孩未满18岁,这要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0-29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可以写小孩的名字。如果孩子的年龄不满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接受赠与。如果孩子8岁以上,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未成年人买房,则需要其监护人出具监护证明材料;年满十八周岁可以独立购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必须经过父母的同意和签字后,未成年子女才可以变卖房产;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未经同意卖了孩子的房产后果有:行为人未经孩子同意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孩子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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