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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怎样彻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离婚 2022-10-30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申请的提出:协议离婚必须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想离婚的一方起草离婚民事起诉状;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功,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首先由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和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处登记。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领取离婚证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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