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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来上班,不填写离职单,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30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时,单位不办离职手续,若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不用批准也可以离职。若劳动者认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办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其限期开具;期满仍然不开具的,对其进行处罚;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办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其限期开具;期满仍然不开具的,对其进行处罚;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不办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其限期开具;期满仍然不开具的,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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