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对方电动车腰椎骨折住院,花了7万,保险公司说医保外费用10%不赔

交通事故 2022-10-30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保险公司推迟赔偿可以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未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干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