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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两年了。离婚以后我前夫给我过户一套房。假如他在和我要房子的话。法律规定能要走吗?

离婚 2022-10-30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房子一般是需要过户的,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该当事人自己名下的,不需要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离婚之前不一定需要把房子过户给另一方,双方可以约定离婚之后分割房屋,或者离婚之后过户房屋。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要过户给另一方的,最好在离婚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夫妻之间过户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之后,认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后,一般还需要办理过户相关手续的。即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该当事人自己名下的,不需要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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