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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丈夫死了去离婚需要死亡证明吗

离婚 2022-10-30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不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死亡的,则双方婚姻关系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老公去世不算离婚,婚姻关系自然消灭,不用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应当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配偶死亡不需要办离婚手续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时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就解除了。当事人应当依法及时办理配偶的死亡证明手续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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