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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拖欠薪资32天,是否能够申请误工费

劳动纠纷 2022-10-30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主动离职有补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进行赔偿,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员工自动离职应当依法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限期未支付的加付赔偿金,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拖欠工资主动离职,员工可以获得补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进行赔偿,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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