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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16周岁骑电动车去上学,在我家小区里和一个女生9周岁了,相撞,女孩子是跑的和我孩撞上的

交通事故 2022-10-30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由监护人与事故第三人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儿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小孩是一群特殊群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有的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小孩乱跑被撞的事时有发生,这不仅是其监护人的责任,肇事司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是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划分责任。
    所以,小孩乱跑被撞谁的责任,需要结合具体的过错确定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调解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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