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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异地食物中毒进了急诊室呆了两三天,但没办住院,回来可以在本地报销吗

综合法律 2022-10-30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转院手续?医疗报销事宜建议直接询问购买地的医保局

  •   首先要有参保,外地医院住院是可以报销的。



      外地医院住院报销的情况如下:



      第一种是转诊,比如在本地医院诊治不了的,提出转诊的,到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诊时需办理转诊证明书,或是转出后再转回本地办理。



      第二种是外地突发疾病,这种就不需要转诊证明了,只需出院后携带病历和外出证明就可以报销了。



      第三种是长年在外地,如果在外地就医,可以持相关资料回当地报销。
    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可以跨省报销。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所以,异地住院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但是要住院所在医院提供相关的单据以及资料,才可以回到原住址的相关医院进行报销手续的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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